石渠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县级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
09-
2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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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75号)等相关规定,四川省石渠县瓦须乡芒曲铜矿预查、四川省石渠县起坞乡拉乌岩金矿普查、四川省石渠县巴若铜矿预查、四川省石渠县真达锰矿普查、四川省石渠县达嘎铜锂矿普查五宗探矿权已通过县级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日(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书面反馈至石渠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石渠县尼呷镇德吉西街第二办公区三楼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36-8623107
石渠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