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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08- 30 18: 57浏览次数:

  5月19日,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要求三个方面推进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如何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通知》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三个方面明确提出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由六部分组成: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及时更新上传与栏目要求相符合的信息,所发的信息必须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天内发布。同时,发布信息前要认真校稿,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解读人”,要履行好政策解读职责,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起草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完善的解读材料提交县政府办,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从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方面总结,实事求是、准确填写数据,避免笼统模糊、泛泛而谈。

  如何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

  《通知》要求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加强账号管理,原则上各单位在同一新媒体平台只能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同时实行审核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的,应及时向政府办公室和县委网信办备案。同时,要求政务新媒体账号应每周更新不少于1次,对14天内未更新的要及时更新或按程序关停、注销。

  《通知》要求要将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立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对省州县抽查通报的各类问题,对照问题清单迅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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