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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11- 08 15: 42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0月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按照相关要求,我州发布《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孜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府规〔2023〕3号)。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
      二、目标任务
       通过更新我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户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范围期限
       该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实施,原公布的甘孜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甘办发〔2020〕42号)同时废止。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我州区片综合地价的价值内涵、分配比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两部分组成。根据我州实际情况各县(市)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比例分别为5:5、6:4和4:6。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划定了区片档次和地价标准和明确了各地类调节系数。我州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为20400—38800不等;耕地调节系数分别为1.3—2.0不等。
     五、关键词诠释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依据土地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测算形成,并由政府公布的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其他补偿费用。
      (二)征地区片:简称区片,是一定范围内集体土地资源条件、土地区位、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基本一致,征地补偿标准相同的空间封闭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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